各位用户:
首先,感谢您产期以来对南常品牌的信任!北京南常自1986年2月设立至今,在各位用户的支持和伴陪下已经走过了28年的历程。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我们共同培育出了餐饮和食品加工行业中无处不有无人不晓的名牌产品-[南常牌]。南常品牌之所以能够成为国内切片机行业的优秀品牌之一,有作为生产厂家的北京南常公司坚持严格产品质量,积极自主开发新产品的因素,更是全体南常品牌用户们长年以来不舍不弃,信任相伴之结果。
近年来,本公司不断接到客户投诉刻有“南常”商标的假圆刀案和假[南常牌]机器的事件,以及将其产品的商标误认为本公司商标而引发投诉的情况。为了维护本公司及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避免其他品牌误导本行业内的经销商及用户,本公司已实施积极的维权行为。2011年,本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南常新”商标,对此,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南常新”商标与本公司的在先注册的“南常”商标构成近似,作出了撤销“南常新”注册商标的裁定;而且,今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论。
上述的裁定及生效判决中已认定“南常新”商标与本公司的“南常”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如任何人未经过本公司许可继续使用“南常新”商标,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据此,如任何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法律措施:
1. 本公司向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如发现构成刑事犯罪的,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侵权相关人员及单位的刑事责任。
2. 本公司依法向侵权人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总之,为了维护广大用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和[南常]品牌的声誉,本公司真诚的提请您在购买南常品牌机器时注意识别真伪,如果发现所购机器有任何异常现象时及时与本公司销售部门取得联系进行真伪鉴别,以防上当受骗。对于广大用户的正当维权行为,本公司将给予全力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和非法伪造行为,保护我们共同的权益。
此致
北京南常肉食机械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维持国家商标评审委裁定的行政判决书【(2014)高行终字第1441号】